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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3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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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央视新闻
发布时间: 2021 - 03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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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 - 04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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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9〕11号)(以下简称《精准措施》)和《〈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9〕2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本次《精准措施》与《实施办法》的修订,旨在贯彻落实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个高精尖产业的指导意见,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精准支持一批具有重大带动作用和影响力的高精尖项目、平台与人才团队,促进重大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产业化,统筹推进一区十六园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有力支撑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出针对性举措。  二、对象范围  《精准措施》及《实施办法》支持主体包括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社会组织(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硬科技孵化器、重点金融机构、世界顶尖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研究型医院等各类创新创业主体,以及重点特色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智能交通和现代服务业等。  三、重点内容  (一)支持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满三年的企业,针对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开展重大前沿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共性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精尖产业。  (二)支持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和高水平研究机构建设对产业创新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协同创新平台,开展合作研发...
发布时间: 2019 - 04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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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能力,实现首都乡村全面振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水务局联合印发了《强化创新驱动 科技支撑北京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行动方案的出台是北京市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举措,是加快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内在需要,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农业质量效益与竞争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大意义。二、“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行动方案”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以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为主攻方向,从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载体、实施科技支撑行动、落实科技精准帮扶四个方面入手,营造创新环境,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成果转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三、主要内容(一)发展目标:以增强创新引领作用、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增强创新品牌价值和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目标:到2020年,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农业科技创新引领能力进一步强化,北京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5%以上,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全国农业高端创新人才的首选地、农业高端业态的聚集地、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先行区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核心支撑区,实现农业信息化、智能化、生态化和农村宜居化,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二)重点任务行动方案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载体、实施科技支撑行动、落实科技精准帮扶四个方面为重点,营造创新环境,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成果转化,为实施...
发布时间: 2019 - 04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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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19年2月27日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实施细则》制定依据和原则是什么?《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6号)。按照“加强引导、市场主导、细化标准、规范流程”的工作思路和“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资金管理使用原则,结合科技金融支持资金标准量化、审核为主的特点,《实施细则》中将每条支持措施的支持对象、支持内容、支持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了细化和量化,使《资金管理办法》更具可操作性。二、《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目的包括哪些?《实施细则》在原实施细则基础之上进行了优化更新,旨在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8〕46号)、《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中科园发〔2018〕40号)等文件精神,对部分政策支持点进行了调整,更好支持中关村科技型企业多渠道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管理创新,加大科技金融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实施细则》的支持主体包括哪些?《实施细则》的支持主体包括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四、《实施细则》的支持内容包括哪些?《实施细则》的支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支持金融科技引领发展。通过房租补贴、支持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金融科技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发起设立服务创新创业的征信、支付、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并获得国家或北京市金...
发布时间: 2019 - 03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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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2月26日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和原则是什么?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京政发〔2012〕23号)、《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中科园发〔2018〕4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决策、突出重点、防范风险”的总体原则,根据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兴行业和新兴企业融资特征、提高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等形势要求,围绕更好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举措。二、《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目的包括哪些?《管理办法》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之上进行了优化更新,旨在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8〕46号)、《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中科园发〔2018〕40号)等文件精神,对部分政策支持点进行了调整,更好支持中关村科技型企业多渠道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管理创新,加大科技金融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管理办法》的支持主体包括哪些?《管理办法》的支持主体包括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四、《管理办法》的支持内容包括哪些?《管理办法》的支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支持金融科技引领发展。通过房租补贴、支持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金融科技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发起设立服务创新创业的征信、支付、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并获得国...
发布时间: 2019 - 03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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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决定》的背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2018年底公布取消了20项税务证明事项。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减证便民决策部署,将取消税务证明事项作为增进减税降费便利化重要措施,研究决定再取消12项税务证明事项,另有3项税务证明事项已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一并予以公布。二、《决定》有关考虑及主要内容(一)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的主要考虑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减证便民的部署要求,积极回应企业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举措。通过着力精简纳税困难证明、公证证明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证明材料,进一步减少涉税资料报送,减轻纳税人负担,有利于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增便利、添活力。(二)取消的12项税务证明事项此次决定取消的12项税务证明事项,从涉税领域来看,涉及出口退税1项、征收管理2项、税收优惠9项;从证明性质来看,涉及主体(身份)证明4项、资质证明3项、权属证明1项、客观事实证明4项;从证明来源看,需要专门为办理税务事项另行从第三方取得证明材料的共5项(纳税困难证明、资源税管理证明、继承权公证证明等),需要提供法定证照等已有材料的共7项(残疾人证、车船产权证等)。(三)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已停止执行的3项税务证明事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已停止执行,此次一并公布的3项税务证明事项均为税收优惠事项,具体如下: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纳税人办理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备案时,需...
发布时间: 2019 - 03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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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发布本公告。二、哪些新行业纳入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自2016年8月1日起,税务总局开展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先后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目前,试点工作运行平稳,社会各界反响良好。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三个行业纳入试点范围。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三、未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也就是说,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现行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四、为什么要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就是由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调整为由纳税人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电子...
发布时间: 2019 - 03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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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有哪些特点,税务部门具体有哪些贯彻落实措施?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以“落实减税降费”为主题,回答了记者的有关提问。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有哪些特点?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总体上看,这次新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主要体现了“三扩大三加力两统筹”的特点。——“三扩大”: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彰显了普惠性减税。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提高年应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进一步放宽了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标准进一步提高。——“三加力”:增加相关优惠税种、实行减半再减半优惠政策和叠加享受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时,最高可以按50%比例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2个附加,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可以再减半,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两统筹”:统筹考虑了各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了新老政策衔接。6个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的减征优惠,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同时,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政策,税务总局在相关公告中就如何做好新老政策衔接适用的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税务部门有哪些部署?据了解,目前,税务总局和...
发布时间: 2018 - 12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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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时期产业政策可能的走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赵昌文认为,未来产业政策的转型思路要按照可接受性和管用性的原则,实现产业政策“总量要减少,有效性要提升”,同时要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近期,“‘产业政策:总结、反思与展望’再讨论暨图书发布会”在北京大学朗润园召开,此次活动由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北京大学出版社和北大博雅讲坛共同主办。“产业政策的争论点在于,哪些产业是新的,政府怎么知道哪个产业是新的,可能会变成我们将来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院长林毅夫表示。林毅夫在讨论会上所提出的上述问题,点出了产业政策长期以来被广泛讨论的两个重点:产业政策的迭代、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新产业需要新政策扶持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技术……特别是在“新经济”概念风头正盛的当下,由新技术推动的新产业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点,而其具有的不同于以往的业态和模式正在推动传统企业边界、产业组织结构的变化。“以往的产业政策比较有效的领域多是在制造业,或者可预见、可预测的产业范围,但是在新经济领域,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都有完全不同的规律,如果还需要产业政策的支持,恐怕要有一些新的手段和方法。”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表示。以平台经济为例。据公开报道,阿里、百度、腾讯和京东等全球十余个大型互联网公司均基于平台模式运营。伴随互联网与产业融合的不断加深,平台的类型越来越丰富、与产业融合的范围越来越广,平台逐步由一种商业现象发展成为一种经济形态。“面对新经济,如果用原有的产业政策,包括鼓励和监管的政策,实际上会把一个新型的产业治理成一个传统的产业,这是非常不利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玲认为。不仅如此,陈玲进一步表示,新经济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将政府和企业的边界进一步融合。平台本身不仅是市场主体,同时也是市场基础设施,进而,在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里,算法充当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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