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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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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加深服务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促进中关村改制上市和并购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0号)现开展2018年度中关村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和并购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中关村示范区完成改制、挂牌、上市和并购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改制支持资金的企业 1.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1),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且未来三年有明确技术创新工作规划; 2.取得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3.由证券公司辅导进行改制; 4.取得工商部门出具的涉及本次改制的《名称变更通知》。 (二)申请挂牌支持资金的企业 1. 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1),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且未来三年有明确技术创新工作规划; 2.取得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北京四板市场标准板和科技创新板挂牌的函(以下简称四板挂牌函)或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函); 3.已经摘牌的企业不得申报此项政策支持。 (三)申请上市支持资金的企业 1.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1),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且未来三年有明确技术创新工作规划; 2.已完成公开上市; 3.对于采取协议控制、股权控制等间接方式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其在中关村的经营实体上一年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