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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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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学〔2014〕6 号各市属高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2014 年 12 月 15 日 关于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京政办发〔2014〕3 号),切实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制定本细则。一、为高校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实践和学业支持(一)市教委继续加大高校创业教育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和能力,更好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和指导。各高校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 系,提高教育与指导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各高校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模拟创业等实践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三)高校在校学生可以休学创办科技型企业,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明确休学时间及具体办法,并为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学业支持。如 :可将创业 时间视为参加实践教育的时间,并计入相关实践学分;创业取得的成效或成果,可以与毕业设计或论文有机结合等。二、为高校大学生创业提供孵化支持(一)建设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由市教委牵头筹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具体支持办法另行制定),切实帮助创业 大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二)设立北京大学生创业支持专项资金。市教委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支持 500 个左右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包括 400 个创新创意、“创客”实践团队和 100 个初创企业)。(三)高校大学生创业科技企业优先入驻孵化器。北京高校大学生创办科技企业的优先入驻中关村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国家和北京市大学科技园、 国家级和北京市级科技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