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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chers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 - 0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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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发〔2021〕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序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全球创新版图重构以及我国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下,北京高精尖产业要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巩固产业调整转型的良好势头,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切实肩负起国家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本规划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提出的高精尖产业主要涉及先进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是对“十三五”时期十大高精尖产业内涵的拓展和提升,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一、发展基础与形势要求  (一)发展基础  党的十八大尤其是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话以来,全市统筹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高精尖产业进入创新发展、提质增效新阶段,为“十四五”时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产业发展能级实现新跃升。2020年全市高精尖产业实现增加值9885.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7.4%,较2018年提高2.3个百分点;培育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两个万亿级产业集群以及智能装备、医药健康、节能环保、人工智能四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高。2020年高精尖产业研发经费投...
发布时间: 2021 - 08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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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30日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世界前沿技术和未来战略需求,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北京样板”、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北京标杆”,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二)总体目标  通过5至10年的接续努力,打造引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六个高地”。  ——建成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数据原生基础设施,数字化场景得到充分应用,成为城市数字智能转型示范高地。  ——建设全球领先的超大规模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资产化,集聚三成以上全球市值前一百名的数字经济标杆企业,成为国际数据要素配置枢纽高地。  ——培育新一代数字化出行、新型数字化健康服务、智能制造、数据支撑的研发和知识生产、数字金融、数字能源服务等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兴数字产业孵化引领高地。  ——聚焦突破高端芯片、基础软硬件、开发平台、基本算法、量子科技、脑机科学等“卡脖子”和前沿核心技术,推出一批世界一流的首创技术、首制产品,成为全球数字技术创新策源高地...
发布时间: 2018 - 11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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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单位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动态调整办法》)已于2018年10月17日正式印发,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动态调整办法》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2017年,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商标局、市工商局认定了75家中关村商标品牌示范试点单位(以下简称示范试点单位),在中关村商标品牌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示范试点单位建设和管理,充分调动示范试点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激励示范试点单位积极参与中关村的各项工作,更好完成示范试点任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中关村管委会制定了《动态调整办法》。  二、《动态调整办法》的适用范围  经中关村管委会公布的“中关村商标品牌工作示范单位”和“中关村商标品牌工作试点单位”名单中的企业或者社会组织。  三、《动态调整办法》的主要内容  《动态调整办法》包括总则、工作流程、调整机制和附则四个部分,以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企业评价标准》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社会组织评价标准》两个附件。  四、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单位动态调整工作机制  中关村管委会依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示范试点单位培育工作方案(2016-2018年)》(中科园发〔2016〕22号),每年组织示范试点单位提交商标品牌相关工作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企业评价标准》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品牌工作示范试点社会组织评价标准》,对示范试点单位进行量化评价。  企业评价指标包括商标品牌制度和投入、商标品牌创制、开展商标品牌高端推进、单位协同、财务收入、研发和知识产权投入、宣传、商标品牌影响力等八个方面;社会组织评价指标包括商标品牌制度和投入、商标品牌创制、开展商标品牌高端推进、会员企业服务、开展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工作、单位协同、研发和知识产...
发布时间: 2018 - 08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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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京津冀三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的《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2017-2030年)》,围绕西北部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加快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共河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延庆区和张家口市联合建设“西北部生态涵养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并于近日出台了有关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延张两地以举办2019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推动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用5年左右时间,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态涵养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着眼聚集储备紧缺高端人才  延庆区和张家口市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定位的西北部生态涵养区,承担着首都水源涵养和生态环境支撑的重要功能和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重要责任,同时还承担着举办2019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重大历史任务。未来五年将是延张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  意见指出,建设西北部生态涵养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有助于吸引集聚大量生态产业领域的高端紧缺人才,有助于推动延张地区生态资源整合,有助于服务保障两大赛会顺利举办,提升两地核心竞争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未来5年,试验区的建设将分两个步骤进行。2018年至2019年搭建平台,整体推进;2020年至2022年,完善机制,提升品质。5年后,将实现具有领军才能优质紧缺人才的充分储备,现代园艺、冰雪体育和新能源等高端产业人才的大量聚集,以及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同时,实现延张地区的人才政策互利互惠、人才流动互通互融、人才评价互认互准,成为区域人才合作的典范。最终以人才优势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3个领域展开政策支持  延张两地将组织实施“1681人才计划”,建设高层次人才工作休养、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高精尖产业创新创业三个基地,形...
发布时间: 2018 - 05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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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北京积分落户申报系统日前开启。需以“创新创业指标”投资、就业要求积分的,需同步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系统填报。对此,北京市科委网站发布“操作指南”。其中明确,5类创新创业指标申报,市科委积分落户系统将予受理。这5类创新创业指标包括:(1)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工商联指导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获一、二、三等奖项;(2)在北京市科委指导、北京创业孵育协会(北京众创空间联盟)主办的中国•北京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或中国•北京创新创业大赛(季)总决赛获一、二、三等奖项;(3)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副总经理、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足投资或就业条件;(4)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众创空间中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企业内,满足投资或就业条件;(5)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内,满足投资或就业条件。细则显示,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kwscrc.bjcy.net.cn 。根据全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安排,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将与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同时面向社会开放使用。在年度积分落户申报时限内,申请人需在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和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http://kwscrc.bjcy.net.cn)同时申报,且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对应创新创业指标选项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申请人需确保两个系统所填指标选项完全一致。如两个系统填报指标选项不一致,造成系统比对核查发生错误,会导致申请人该指标申报无效。同时,北京市科委还开通了专门咨询电话。“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涉及创新创业指标申报的咨询受理电话为010-86409133,负责在市积分落户工作申报阶段,工作日9:00-21...
发布时间: 2018 - 05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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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4月19日讯(记者 胡邦建)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新标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进行了修订,将原来的大类由10个修订为9个,中类由50个修订为43个,小类由120个修订为146个。本次修订是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基础上,将原有的定义、分类原则保持不变,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活动小类,重点调整了分类方法和类别结构,以适应当前我国互联网时代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新形势,满足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规划的需要。具体来说,有以下改变:(一)将“新闻服务”、“报纸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4个中类合并为“新闻信息服务”大类。(二)将“出版服务”(不含报纸出版)、“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创作表演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内容保存服务”、“工艺美术品制造”和“艺术陶瓷制造”7个中类合并为“内容创作生产”大类。其中,“内容保存服务”中类包括图书馆、档案馆、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烈士陵园、纪念馆等。(三)保留原“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大类,包含内容有所调整。把原“文化软件服务”中类的内容移至“内容创作生产”大类中,作为“数字内容服务”中类的一部分。该大类修订后包括“广告服务”和“设计服务”2个中类,名称修改为“创意设计服务”。(四)将“出版物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广播影视发行放映”、“艺术表演”、“艺术品拍卖及代理”和“工艺美术品销售”6个中类归入“文化传播渠道”大类;同时增加“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中类,以反映新型传播渠道。(五)新增“文化投资运营”大类,下设 “投资与资产管理”和“运营管理”2个中类。(六)保留“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大类,名称修改为“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包含内容有所调整。该大类修订后包括“娱乐服务”、“景区游览服务”和“休闲观光游览服...
发布时间: 2018 - 05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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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口岸办)、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召开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商务委(口岸办)、天津市口岸办、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去年6月份以来,商务、海关、检验检疫、口岸等部门聚焦压缩耗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试点先行,已经出台13个政策文件,特别是今年3月18日京津6部门联合推出第一批17项政策措施后,跨境贸易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主要成效一是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增强政策信息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站式服务。将原来涉及4家口岸查验部门34个单证共1781个数据元减少到731个,企业资质申报的数据由186项减少到92项;企业资质申请直接调用工商数据17项,企业只需补充数据3项。目前,北京外贸50%以上的业务量通过该平台实现。二是改变监管方式,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通关效率。推行进口货物提前报关,船代公司在船舶抵达口岸2日前传输舱单数据,企业报关准备完成后,可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船舶到港后即可自动触发放行。全面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一次申报 分步处置”通关模式,税收征管由原来“逐票审核、先税后放”变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简化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作业流程,海关通关时间大幅缩短。评估结果显示,目前海关进口平均通关时间已低于4小时,出口平均通关时间低于1小时。检验检疫实施“审单放行”新政,大幅度降低检验检疫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测抽批比例。目前,约80%的入境货物在审单合格后直接通关放行。进口汽车零部件等一般机电类货物的检验检疫现场查验比例从过去的100%降低为现在的5%,95%以上经审单合格后即可放行,平均通关时间得到大幅度压缩,企业从报检到出证放...
发布时间: 2018 - 0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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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6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4月11日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本市积分落户实施工作的组织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积分落户工作统筹协调。  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委、市总工会、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照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本市积分落户指标审核、手续办理等工作。  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定相关部门负责部分积分指标的现场审核及政策咨询等工作。第二章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第三条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年度工作方案由市人力社保局制定。  第四条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主要依托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  第五条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在申报阶段内,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可以修改。  第六条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各审核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方式,对提交的主要...
发布时间: 2014 - 12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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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发【2014】6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京发【2014】17号)、《北京市人民 政府办 公厅印发〈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24号),开展新技术新产 品(服务)认定管理工作,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应用,服务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发挥市场端拉动作用,提升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现将《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京发〔2014〕17号)、 《北京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24号),开展 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工作,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应用,服务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发挥市场端拉动作用,提升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取得,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服务)。  第三条 经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本市优先认定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智能交通、城市安全 运行和应急...
发布时间: 2014 - 12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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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京发【2014】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24号),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工作,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应用,服务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发挥市场端拉动作用,提升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现将《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12月23日相关附件: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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