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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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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关村虚拟现实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6〕3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支持中关村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1号)(以下简称《创新资金办法》)要求,启动中关村虚拟现实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 1.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领域创新性强和成长性好的企业或机构,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取得一定成效和良好社会效益。 2.中关村石景山园及产业基地范围内工商注册、并在石景山区进行税务登记的虚拟现实领域创新性强和成长性好的企业或机构,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取得一定成效和良好社会效益。 (二)支持方向 1.深入开展虚拟现实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若干措施》第一条,《创新资金办法》第十三条)。 2.加快建设虚拟现实产业促进平台。(《若干措施》第二条,《创新资金办法》第十五条)。 3.全力推动虚拟现实技术成果产业化和行业应用。(《若干措施》第三条,《创新资金办法》第十四条)。 4.大力推进虚拟现实企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第五条)。仅石景山园提供支持。 5.提升虚拟现实国际影响力(《若干措施》第六条)。仅石景山园提供支持。 6.大力引进国际领军人才和团队(《若干措施》第七条)。仅石景山园提供支持。 (三)项目周期 依据《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的要求,所申报项目应为已完成项目且投入资金发生在2016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9日期间内。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深入开展虚拟现实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方向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成立,从事虚拟现实领域关键技术、专用芯片、新型交互硬件、开源平台与软件等研发、设计、生产及相关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