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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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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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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关村示范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促进中关村高科技企业运用融资租赁金融工具更好的开展创新创业和产业活动。根据《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的意见》(中科园发〔2012〕33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0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7〕38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7年度中关村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申报有关工作。 一、申报主体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融资租赁合作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18年5月3日至6月3日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企业请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 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2.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与融资租赁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5. 融资租赁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 6. 企业纳税报表(融资租赁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7.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情况说明 8. 融资租赁业务分析报告 9. 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编写页码 (二)申请机构请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 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申请报告 2. 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与中关村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4.融资租赁机构服务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和企业效果的相关材料 5.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编写页码 四、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和机构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要求,在中关村项目申报平台网上填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说明),并同时报送2份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