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关村开放实验室:
为支持和引导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能力,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1号,见附件1)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现启动2018年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第1批至第10批共223家已挂牌的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申报内容及相关要求
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如以虚假材料申报,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中关村管委会资金支持,并将对社会进行公布。
(一)支持方向
支持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开展科研成果转化,深化产学研合作,为企业提供分析检测认证、技术研发、人才交流培养等服务,根据工作成效,对成绩突出、作用显著、影响力大的开放实验室给予资金支持。
(二)时间要求
申报内容应为已开展的工作且须发生在申报书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支持资金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合同、发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合同执行期及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须发生在申报书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单位需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纸质版申报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其他附件材料)需盖公章,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一式两份。
3.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2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按照“机构申报、资格审查、量化评价、专家复核、审定方案、对外公示”开展相关工作。其中,“量化评价”是指组织专业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开放实验室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打分排序。
四、集中受理时间及联系人
(一)集中受理
受理时间: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12日(工作日9:00-17:00)。
纸质版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304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gckfsys@163.com。
(二)联系人
刘老师 010-88828811 18810694330
高老师 13716658991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2.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名单
3.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支持资金申报书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名单.docx
附件3.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支持资金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