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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中关村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的通知

日期: 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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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示范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1号)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7〕42号),现就2018年中关村社会组织专项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有利于自主创新与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含产业技术联盟)、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主体应以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会员或者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关领域为主要业务方向;以促进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营造中关村示范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为目标。

  (三)协会商会与产业技术联盟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情况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别申报支持资金。

  (四)已注册的社会组织应根据民政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社会组织年检,2017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申报资金不予支持。

  二、申报内容及相关要求

  社会组织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平台搭建、品牌活动及行业(产业)研究等工作项目,专项工作项目应紧密围绕示范区深化全面创新改革、构建“高精尖”结构、打造全球创新网络关键枢纽、推动“一区多园”统筹、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军民融合发展等战略目标,对示范区创新创业有较大支撑作用。

  专项工作支出应符合财政资金支出要求。平台搭建类项目可列支平台搭建费、设备费、人力资源支出、会议费、专家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品牌活动类项目可列支人员组织费、会议费、专家费、资料费、差旅费等;行业(产业)研究类项目参照中关村管委会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列支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人员费、劳务费、印刷费等,每个行业(产业)研究类项目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家社会组织可申报2个项目,申报项目中含行业(产业)研究类项目时可申报3个项目,其中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的平台搭建类项目需参加项目答辩。组织系列活动按照品牌活动类项目申报并提供每一场活动的证明材料。

  中关村管委会根据申报项目评审情况,每年分别给予每家社会组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项工作支持资金,每个工作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

  三、申报安排与审核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7月23日至8月6日

  (二)申报流程

  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协会民非类)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申报书》(A类),报送至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申报书》(B类),报送至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纸质材料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含骑缝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审核流程

  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分别报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和产业处;中关村管委会组织评审,拟定支持方案;经中关村管委会主任专题会审议,确定支持方案,并在示范区网站公示支持名单;公示期后中关村管委会拨付资金。

  四、量化综合评价内容

  (一)项目与中关村发展相关程度:围绕中关村示范区工作要点开展,与中关村示范区战略发展及中心工作、新兴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环境营造、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化发展、行业自律健康发展等方面有较强的相关性。

  (二)项目创新性:内容创新(围绕产业发展热点、痛点、趋势、解决企业需求);实施方式创新(联合其他社会组织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共同组织开展)。

  (三)项目成效:活动参加人数、平台服务数量、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情况,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四)项目基础:社会组织对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实际发生),项目实施对社会组织自身核心服务能力的促进提升作用;活动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支持情况。

  (五)项目实施规范性:不同类型项目按照工作要求或规范程序组织开展情况。

  (六)社会影响力:主要根据媒体正面报道情况衡量。

  五、联系方式

  (一)协会民非

  1.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

  联系人:何  闽;联系电话: 13810350042

  冯秋帆;联系电话: 15901207367

  邮箱:fso@zgcngo.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北里甲2号市政投资商务楼304

  2.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

  联系人:蔡  青;联系电话:88828928

  杨亮亮;联系电话:88828918

  (二)产业技术联盟

  1.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

  联系人:张玲玉;联系电话:62780087-806,18618428576

  龙  凤;联系电话:62780087-803,18611171787

  崔  芳;联系电话:62780087-806,15810993800

  邮箱:lmxx@zlinks.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学研大厦A座1001室

  2.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处

  联系人:李鹤;联系电话:88828824

  附件:1.中关村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申报书(A类)

  2.中关村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申报书(B类)

  3. 申报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相关要求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中关村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申报书(A类).doc

  附件2:中关村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申报书(B类).doc

  附件3:申报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相关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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