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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通知

日期: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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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通知
关于征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中关村自主品牌创新发展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批准开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暂定名)预研工作。为切实做好其团体标准立项、编制等相关工作,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引领性、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暂定名)参编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01
参编单位、参编人资格条件

1、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2、参编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标准参编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参编的各项工作。



02
参编单位、参编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参编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

2、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授予标准参编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企业参编单位铜牌、参编人证书。

4、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中关村自主品牌创新工程”“中关村创新100工程”,经评价入选“创新企业名录”。


03
参编单位、参编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服从中关村自主品牌创新发展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 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04
申报要求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暂定名)由中关村自主品牌创新发展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申请参与标准参编的相关单位填写《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报送到标工委秘书处。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罗娅青

电  话:13683290510(微信同号)

邮  箱:luoyaqing01@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5号楼6层603室



关于征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通知团体标准参编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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