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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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函〔2015〕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逐项推进落实。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做好跟踪分析、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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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