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9日
相关附件:
·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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