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专技发〔2011〕11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加快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进一步促进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队伍发展,我们制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管委会、海淀区人力社保局、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要从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提升人才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结合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推荐程序等相关制度,不断拓展人才服务领域,创新人才评价工作机制,为高端领军人才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本办法在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向全市推开。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和市教委等部门组成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并组织本办法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量化评价标准
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
·附件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量化评价标准
·附件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