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2500018
大健康专家委员会
中科园发〔2015〕3号各相关单位:现将《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29日相关附件: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5 - 01 - 29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已经中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2008年12月23日相关附件: ·附件: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3 - 05 - 30
中组发〔2008〕2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组织实施“千人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成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小组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和中央统战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外专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  在中央组织部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作为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千人计划”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20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第四条实施“千人计划”的基本原则是:  (一)突出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急需紧缺开展人才引进工作,重点引进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二)重在使用。创新体制机制,搭建事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三)特事特办。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的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成熟一个、引进一个。  (四)统筹实施。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单位和用人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协调有力、办事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作为特聘专家,享受为其提供的相应工作条件和特殊生活待遇。  第二章工作体制  第六条工作小组负责审定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
发布时间: 2013 - 05 - 30
人社部发〔201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大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加强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支持,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侨办、中科院、外专局、外汇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  留学人员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业或为国服务,是我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回国创业逐渐成为留学人员报效祖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支持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有利于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推动我国企业自主创新、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以创业带动就业,对于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结合新时期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特点,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1、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是指海外留学人员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留学人员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者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
发布时间: 2013 - 05 - 30
目 录  序言  一、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  (一)指导方针  (二)战略目标  (三)总体部署  二、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  (一)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二)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三、体制机制创新  (一)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四、重大政策  (一)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二)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三)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  (四)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五)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  (六)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七)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八)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九)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五、重大人才工程  (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五)文化名家工程  (六)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七)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九)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十)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十一)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十二)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三)营造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制定《人才规划纲要》。  序 言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
发布时间: 2013 - 05 - 29
中科园发〔2012〕50号 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内外优秀人才创业扶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我委2012年第23次主任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2 - 10 - 17
中科园发〔2012〕49号 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归人才创业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我委2012年第23次主任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相关附件: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归人才创业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2 - 10 - 12
中科园发〔2012〕30号 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培训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我委2012年第13次主任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培训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2 - 06 - 06
京人才发[2011]5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动中关村建设国家级人才特区,今年3月,中组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中央部门与北京市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京发[2011]5号)(简称《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行动计划(2011–2015年)》(京发[2011]8号)(简称《行动计划》),确定了支持人才发展的特殊政策。为保证《行动计划》有关特殊政策的落实,我市相关部门研究细化了各项特殊政策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试点方案,将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财政扶持政策2.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3.人才培养与兼职政策试点方案4.居留与出入境政策5.落户与国籍变更政策.6.进口税收政策7.医疗政策8.住房政策9.配偶安置政策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1月21日相关附件: ·1.财政扶持政策 ·2.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 ·3.人才培养与兼职政策试点方案 ·4.居留与出入境政策 ·5.落户与国籍变更政策. ·6.进口税收政策 ·7.医疗政策 ·8.住房政策 ·9.配偶安置政策
发布时间: 2011 - 11 - 21
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重大意义  《若干意见》是北京市委、市政府会同15个中央和国家部委联合印发的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才发展和中关村建设的高度重视。《若干意见》对"什么是人才特区、怎样建设人才特区"的重大问题作出了深刻解答。建设人才特区,就是要在特定区域实行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率先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构建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体制机制,推动人才、科技、产业的协同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科学发展之路。  紧密围绕实施"科技北京、人文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依托中关村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北京市集各方之力,在中关村加快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国家级人才特区,使其成为优质人才资源的集散地、科技自主创新的新高地、新兴产业发展的策源地,具有全球影响、体现中国特色。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建设人才特区是构筑我国人才发展高地、形成我国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举措,立足首都"四个服务"的特点,推动人才特区建设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深刻认识到建设人才特区是推动首都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好各项建设任务;深刻认识到建设人才特区是各类人才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在实践中探索改革创新,...
发布时间: 2011 - 07 - 13
Copyright 京ICP备13048519号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