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园各高新技术企业:
近期市科委召开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工作会,会上要求再次复核未填报高新认定网2017年高新企业发展情况表的企业情况,并敦促及时补报年报信息。
按照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高企完成年报工作是一项基本义务,有效期内两年不填报,将自动取消高新资格。
为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请未填报名单中的企业,按照附件1“**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表”的要求,根据2017年度公司情况,逐项填写,并将电子版文件、邮件主题修改成公司名称后发送dzc64310206@163.com。截止时间7月18日。 (因科技部认定网年报通道已关闭,本次以发送文件形式补报,但以后每年仍于5月底前在认定网填报。)
某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表(年报报表).doc
朝阳园未报表企业名单.xlsx
朝阳园管委会招商处
2018年7月6日